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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店七氟丙烷灭火系统气瓶检测、罐装项目评标结果公示

发布日期:2023-09-12 浏览次数: 发布人: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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安徽饭店七氟丙烷灭火系统气瓶检测、罐装项目,经饭店小组评审,现将评审结果公示如下:

一、项目名称安徽饭店七氟丙烷灭火系统气瓶检测罐装项目

二、项目编号AHFD2023-A009

三、中标候选人信息

第一中标候选人:

单位名称江西剑安消防科技有限责任公司

地址:江西省新余市渝水区珠珊镇板桥工业区

第二中标候选人:

单位名称:洛阳聚晟宏气体有限公司

单位地址:河南省洛阳市伊川县水寨镇伊电大道658号

第三中标候选人:

单位名称:合肥讯飞安保消防技术有限公司

单位地址: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振兴路与仰桥路交口皖江低碳科技园8幢北一二层厂房

四、公示期限

2023912日至2023914

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,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安徽饭店综合办提出质疑,联系人: 董朝羽 ;联系电话:0551—62218176  

五、书面质疑材料应包括内容及不予受理情形

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》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》等法律法规,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:

(一)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,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:

1.质疑人的名称、地址、邮编、联系人及联系电话;

2.采购人名称、项目名称、项目编号;

3.被质疑人名称;

4.具体的质疑事项、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;

5.明确的请求及主张;

6.必要的法律依据;

7.提起质疑的日期。

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,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(需有委托授权书)签字并加盖公章。

(二)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不予受理:

1.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采购项目的供应商;

2.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;

3.质疑材料不完整的;

4.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、难以查证的;

5.对其他供应商的磋商文件详细内容质疑,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。

特此公示。